烈女不更二夫
[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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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释义 中性 主谓
基本
意思是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
烈:刚直,有高贵品格的;为正义而死难的。
女: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。
不: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。
更:经历。
二:数名。
夫:与妻结成配偶者。
用法提示
用于女性。
例  句
1. 在那部古装剧中,女主角坚守着烈女不更二夫的信念,独自抚养遗孤。
2. 随着时代变迁,现代社会对婚姻的看法更加开放,"烈女不更二夫"的传统观念已不再是评价女性的唯一标尺。
引  证
1.
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 清·褚人获·《隋唐演义》·第49回
2.
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“烈女不更二夫”。 元·王实甫·《西厢记》·第五本第四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