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聊斋志异》记载,朱生丧偶后,对邻人之妻心生欣赏。一次,他与媒人开玩笑,说要向那妇人求婚,媒人顺着他的话戏言:“那你就杀掉她的丈夫。”朱生笑着回应:“好吧!”后来,那妇人的丈夫真的被人杀害了。镇上的官员怀疑朱生是凶手,对那妇人严刑逼供,朱生心疼之下认了罪,并以血衣为证。朱生因此被判死刑。直到有一天,真凶受不了良心谴责,前来自首。官员询问血衣的来历,朱生的母亲回答:“儿子急需血衣,我就割了自己的臂。”一年后,那妇人感念朱生的情义,嫁给了他。蒲松龄对此感叹:“受万罪于公门,竟属切肤之痛。”意思是:在官府中承受无数的罪名,这些痛苦都是切肤之痛。他希望每个审案的官员都能深入调查,保全许多无辜的生命。成语“切肤之痛”用于形容亲身感受到了痛苦,也作“剥肤之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