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·马芳传》记载:“帝令察广堪办贼,许戴罪图功,否即以赐剑从事。”在明朝崇祯十五年,甘肃省发生了大规模的回民起义。甘肃总兵马广率领王世宠、王加春、鲁荫昌三位副将镇压了这场叛乱。但是,动乱刚平息,又一场战火别处燃起。那一年冬天,督师孙传廷下令调动马广的军队。马广自视功绩卓著,对孙传廷的命令置若罔闻,孙传廷上奏皇帝弹劾马广违抗军令。皇帝虽然认为马广的行为有失军纪,但因他在镇压叛乱上的贡献,于是允许他以有罪之身立功。但孙传庭并未放过他,惩罚他的抗令之罪,并向皇帝上书,编织了许多罪名。皇帝因需要马广带兵杀敌,便降旨让他以戴罪之身谋功。故事中的成语“戴罪图功”,泛指承担着罪过去建立功勋,用来补偿罪过,也作“戴罪立功”、“带罪立功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