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询一下
声罪致讨
[shēng zuì zhì tǎo]
基本释义
褒义
联合
基本
公布罪状,予以讨伐。
声:宣布。
罪:罪行。
致:表达。
讨:讨伐。
用法提示
指宣布罪状,并加讨伐。
例 句
历史上,当外敌入侵,朝廷常常选择
声罪致讨
,派遣大军出征,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。
出 处
是故伐备钟鼓,声其罪也。
春秋鲁·左丘明·《国语·晋语五》
引 证
1.
善用权者,正不如此。若声罪致讨,以义取之,乃是用权之善。
宋·朱熹·《答魏元履三首(其二)》
2.
郭图进曰:“以明公大义伐操,必须数操之恶,驰檄各郡,声罪致讨,然后名正言顺。”
明·罗贯中·《三国演义》·二十二回
3.
“唐代宗在东宫时”条评:“辅国弄权,法应受诛,朝廷作事,何不明目张胆,声罪致讨,而乃掩耳盗铃,以贼杀之乎?”
清·张贵胜·《须眉妇》
4.
初间教先主杀刘璋,先主不从,到后来,先主见事势迫,也打不过,便从他计,要知不当恁地行计杀了他。若明大义,声罪致讨,不患不服。
宋·朱熹·《朱子语类·历代三》
5.
七月,燕王举兵反,师名靖难,指泰、子澄为奸臣。事闻,泰请削燕属籍,声罪致讨。
清·张廷玉等·《明史·齐泰传》
6.
主既被弑,所宜声罪致讨,取郭从谦而尸之,以泄众愤,而乃寂若无闻,径入洛阳,止于私第,罪之四也。
明·吴廷翰·《瓮记·李嗣源》
7.
武氏之祸,古所未有也。张柬之等第知反正覆位,而不能以大义,处非常之变,为唐讨罪人也。夫武乐集众恶于身,兵既入宫,当先举太子复位,即以武氏至唐宗庙数其罪,而废为庶人,赐之死,而灭其宗族,然后足以慰在天之灵,雪臣民之愤,为社稷计者,声罪致讨之义,可勿知乎?
元末明初·罗贯中·《隋唐野史》
8.
此次该匪等既有迎敌之势,或应声罪致讨,免其先发制人。
清·林则徐·《林则徐集·奏稿一·一黑错寺拒缴凶犯已被焚毁并酌量撤兵折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