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憲
xiàn ㄒㄧㄢˋ
◎ 见“宪”。
[①][xiàn]
[《廣韻》許建切,去願,曉。]
“宪1”的繁体字。
(1)法令;法度。
(2)典范,榜样。
(3)历法。
(4)指推步,推算历数。
(5)宪法的省称。
(6)公布;揭示。
(7)效法。
(8)思虑。
(9)方法。
(10)弹劾。
(11)指司刑狱的中央、地方机构或官员。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,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。
(12)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。如清代称巡抚、藩司、臬司为三大宪。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。
(13)喜乐貌。参见“憲憲”。
(14)通“軒”。高起,抬起。
(15)姓。汉有宪义渠。见《急就篇》卷二。
[②][xiǎn]
[《集韻》呼典切,上銑,曉。]
通“顯1”。
(1)明显。参见“憲2憲”。
(2)犹皇。旧时对先人的美称。参见“憲2考”。
[上古音]:元部晓母,xian
[广 韵]:許建切,去25願,xiàn,山開三去元曉
[平水韵]:去声十四愿
[唐 音]:*xi??n
[国 语]:xiàn
[粤 语]:hin3
[闽南语]:hian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