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認
rèn ㄖㄣˋ
◎ 见“认”。
[①][rèn]
[《廣韻》而振切,去震,日。]
[《廣韻》而證切,去證,日。]
“认1”的繁体字。
(1)认识;辨别。
(2)认为;看作。
(3)引申为把本无某种亲密关系的人看作有某种亲密关系。
(4)承认。
(5)引申为承认、肯定由于某种原因而疏远的本来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亲密关系。
(6)应允承担;愿意承受。
(7)记得。
(8)认命;认吃亏(后面要带“了”)。
(9)用同“任”。任凭。
(10)用同“仍”。沿袭。参见“認舊”。
[广 韵]:而振切,去21震,rèn,臻開三去眞A日
[平水韵]:去声十二震
[粤 语]:jan6jing6
[闽南语]:jim7,jin7,lim7,lin7